我院与上合示范区管委会签署框架合作协议
2023-02-01 17:03:00
文章来源:世经所
2021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时宣布中方将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以下简称上合组织经贸学院)。该学院由上合示范区负责推进,2022年1月揭牌以来,聚焦为上合组织“育才”、多边经贸合作“搭台”,开展跨境电商、农产品出口加工等培训78个班次,培训6000余人次,为上合组织国家地方合作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为进一步拓展上合组织经贸学院平台功能,上合示范区管委会同时规划建设上合经贸发展研究院,打造上合特色的专业化国际智库平台,为上合示范区建设提供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决策支持。
2023年1月30日,我院俞子荣副院长代表我院与上合示范区管委会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双方正式启动共建上合组织经贸学院(上合经贸发展研究院)。
根据框架合作协议,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整合人才、平台、国际合作等各方面资源,共建上合组织经贸学院(上合经贸发展研究院)。我院将在研究规划、报告撰写、论坛筹办、国际交流等多方面支持和推进上合组织经贸学院(上合经贸发展研究院)建设工作,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实施、持续助力地方经济发展。